1. 提前申請延續
(1) 時間要求:通常需在取水證到期45前向原審批機關提交延續申請(各地規定可能不同,需提前咨詢)。
(2) 逾期后果:若未按時申請,可能被視為無證取水,面臨責令停止取水、罰款等處罰(依據《水法》第69條)。
2. 準備申請材料
一般需提交以下材料(具體以當地要求為準):
(1) 取水許可證延續申請書
(2) 原取水許可證正副本
(3) 取水用途、水量及節水措施的說明
(4) 近3年取水臺賬、水資源費繳納憑證
(5) 水資源論證報告(如取水量、用途等發生變更,可能需重新論證)
(6) 計量設施安裝及運行證明
(7) 其他當地要求的材料(如環境影響評價、節水評估等)
3. 辦理流程
提交申請:通過政務服務平臺或線下窗口提交材料。
材料審核:主管部門審核材料,可能進行現場核查。
審批決定:
符合條件:核發新的取水許可證;
不符合條件:書面通知并說明理由。
公示與繳費:部分地區需公示,獲批后按規定繳納水資源費。
4. 特殊情況處理
取水計劃變更:若需增加水量、改變用途或取水地點,可能需重新申請而非延續。
許可證注銷:若不再取水,應主動申請注銷,避免后續責任。
5. 注意事項
及時溝通:提前聯系當地水行政主管部門或相關機構,明確材料清單和流程。
合規取水:..取水量、用途與許可證一致,避免超采或污染。
定期檢查:配合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維護取水計量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