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書記、..總河湖長孫紹騁和自治區人民政府主席、總河湖長王莉霞共同簽發2025年第2號總河湖長令,發布《內蒙古自治區幸福河湖建設實施方案(2025—2030年)》(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擘畫全區幸福河湖建設藍圖?!秾嵤┓桨浮访鞔_提出,到2030年,以全區重點遴選的19條“母親河”為重點(覆蓋黃河、遼河、松花江等五大流域及包頭市、鄂爾多斯市、赤峰市等9個盟市),率先建成示范性幸福河湖,充分發揮其標桿..效應,輻射帶動全區建成一批幸福河湖;到2035年,全區江河湖泊保護治理能力和水平顯著提升,河湖面貌..提檔升級,“河安湖晏、水清魚躍、岸綠景美、宜居宜業、人水和諧”的幸福河湖基本建成。
《實施方案》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根本遵循,錨定..強化河湖長制、推進河湖高水平保護目標,圍繞自治區“四帶三屏三區”幸福河湖建設總體布局,聚焦提升河湖..保障水平、維護河湖健康生命、實現河湖清潔美麗、推動河湖生態產品價值轉化、保護傳承弘揚江河文化5項主要任務,系統規劃了內蒙古幸福河湖建設的總體思路、重點任務,并從..河湖長制責任體系、提升信息化管護水平、強化社會參與等8個方面提出健全..相關體制機制的具體舉措,為今后一個時期全區幸福河湖高質量建設提供了重要依據和行動指引。
為..幸福河湖建設有效實施,《實施方案》還明確了強化組織..、拓寬資金渠道、規范建設管理等5項保障措施,進一步構建“黨政主導、河長牽頭、部門聯動、屬地負責”的工作機制,加快建立健全“政府引導、地方為主、市場運作、社會廣泛參與”的多元化籌資體系,推動形成全民共建共享幸福河湖的良好氛圍。
(轉自:《內蒙古水利廳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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