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水利廳、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日前聯合印發《內蒙古自治區取用水領域信用評價工作方案》,加快推進內蒙古取用水領域信用體系建設,進一步強化取用水信用監管。
工作方案圍繞加強取用水領域信用監管,明確組織分工、評價規則、完成時限等。工作方案指出,自治區取用水領域信用評價工作由自治區水利廳統一組織開展,盟(市)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所轄區域信用評價初評工作,自治區水利科技創新中心負責自治區本級信用評價具體工作,并指導各盟(市)開展取用水領域信用評價相關工作;自治區發改委按照有關規定將“取用水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納入《內蒙古自治區公共信用信息目錄》《內蒙古自治區失信懲戒措施清單》,作為各部門開展相關失信懲戒的依據;有關部門和單位將根據取用水戶的取用水領域信用評價等級,依法實施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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